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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涛编辑 发布于:2016-07-13 点击量:1722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全面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培养和选拔优秀技能人才,促进园区经济建设和和谐园区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合肥高新区职业技能(叉车司机)竞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合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合肥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承办单位
高新区人事劳动局、高新区总工会
三、协办单位
合肥力合职业培训学校、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四、竞赛工种
叉车司机
五、竞赛内容
竞赛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或《工人技术等级标准》高级工应知应会的内容为基础,适当增加新技术、新技能相关知识;
六、竞赛时间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初赛阶段:7月底前为初赛选拔阶段。经过理论考试选拔出最多30名选手进入决赛,决赛人员不低于20人。
决赛阶段:8月底进行决赛。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个方面,竞赛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分别占总分的30%和70%,竞赛名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定。
七、奖励办法
1、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4名,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和600元,鼓励奖奖金300元;
2、前六名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合肥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第一名在职职工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合肥市职工技术标兵”荣誉称号,第二至第四名在职职工选手,由市总工会授予“合肥市金牌职工”荣誉称号;
第一名35周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选手由团市委授予“合肥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第一名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合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3、成绩前六名选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未设技师等级的除外)。
4、参赛选手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60分以上的,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未设高级工等级的除外)。
八、报名须知
1、参赛对象:全市企业在职职工,参赛选手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司机);每家单位派出领队1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7月20日(星期三);
3、报名资料:报名表(附件)、劳动合同、身份证、特种设备作业证(叉车司机)。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核(当场验完即返)和复印件1份留存;
4、报名须知:各选手以企业为单位集中报名,各企业安排领队1名,统一汇总资料后报送至高新区人事劳动局(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1221室)。本次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若进入决赛选手少于20人,取消本次竞赛。本次竞赛的解释权归高新区人事劳动局、高新区总工会。
5、联系人和电话:王震、张力,65359609。
附件:合肥市2016年度(第十七届)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