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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涛编辑 发布于:2016-03-11 点击量:1495
合肥力合迅:“刘某某同志,我们是肥西县安监局执法人员,这是执法证件,今天就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一案,专程来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的,请您仔细阅读后签收-----”这是3月9日局危化科方廷东副科长对当事人说的一番话。
官亭镇金桥街道刘某私自从六安等地购进价值约3千元非法烟花爆竹进行销售,2月2日,被县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组检查时发现,我局依法立案查处。考虑到当事人刘某住处离县城(安监局)较远交通不便、门市部人手少、孩子小等原因,在报告局领导同意后,案件承办人员决定从调查询问到告知再到处罚决定,执法文书都采取上户送达,与此同时,还向当事人面授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及安全经营知识,最终得到当事人理解并接受了处罚,对我们上门服务的工作方式表示认可。今年立案的14起烟花爆竹案件,均采取上户服务方式,共送达各类执法文书34份,全部顺利结案。
近年来,肥西县安监局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变办公室办案为上户服务,特别是案件查处(文书送达),极大地方便了案件当事人,也拉近了执法者与被执法者距离。类似这样的工作做法,该局将一直持续下去。